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培养方案
2021年05月25日 11:25

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的复合型工程技术应用人才。掌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及专业技术能力,能够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环境控制技术领域的工作,具有暖通空调、燃气供应、建筑给排水等公共设施系统及建筑能源供应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能力,能够在设计、科研、教学、建筑施工等单位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并具有初步的研究开发能力。

二、培养规格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具有实干创新、严格自律的职业道德。

2. 具有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和基本的人文社科知识。

3. 掌握工程力学、电工学及电子学、机械设计基础及自动控制等有关工程技术基础的基本知识和分析方法。

4. 掌握工程热力学、传热学、流体力学、建筑环境学等专业基础知识;系统掌握暖通空调、燃气供应、建筑给排水、建筑能源供应系统领域的专业理论知识、设计方法和基本技能;了解专业领域现状及发展趋势。

5. 具有进行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的设计、组织施工、技术经济分析、测试调试、运行管理的基本能力。具有产品开发、设计、改造的初步能力。

6. 具有应用各种手段查询资料、获取信息的能力。具有继续学习能力及科学研究初步能力。

三、主干学科

土木工程。

四、核心课程

工程热力学、传热学、流体力学、建筑环境学、工程力学、机械设计基础、电工与电子学、自动控制原理、流体输配管网、热质交换原理与设备、供热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冷热源工程等。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大学物理实验、普通化学实验、工程力学实验、电工技术实验、电子技术实验、专业实验、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制图综合训练、建筑给排水课程设计、通风与空调工程课程设计、供热工程课程设计、冷热源工程课程设计、工业通风与除尘课程设计及毕业设计。

六、毕业要求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环节,并取得全部学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准予毕业。

七、学制与授予学位标准

标准学制四年,满足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授予工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