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教工党员联系学生工作的有关规定
2024年09月14日 17:05

土建委字〔2024〕7号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教工党员联系学生工作的有关规定

(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相关要求,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帮扶对象的确定

1.所有教师党员都应参与联系学生,1名教师可以联系1-2名学生。

2. 所联系学生一般在学年初(9月份)完成“结对子”,一学年后,可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或所联系学生实际情况调整。

3.所联系的学生可以由教师党员自行选定,也可以由学院指定。所联系的学生一般应是在某些方面需要由教师单独联系教育,以便于其顺利完成学业,健康、全面成长。

4.教师党员和学生确定“结对子”帮扶后,及时将信息报送支部书记,汇总上报学院党委备案。

二、工作职责

为筑牢党建引领这一政治保障,通过教工党员与学生“结对子”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全院教师党员深入学生,精准帮扶,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加强学生职业规划、学风建设的指导。

1.帮助被联系学生深入了解学院、学科和专业,巩固专业思想,明确学习目标,形成严谨务实、开拓创新的优良学风,对学业上有困难的学生进行针对性帮扶。

2.引导被联系学生正确认识社会发展动态、趋势,合理规划自身发展,帮助学生更好就业择业,协助解决被联系学生在创新创业、专业实习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3.指导被联系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积极参加学校第二课堂活动,关心被联系学生的生活和心理状况,积极帮扶。

三、工作要求

1.联系教师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并与被联系学生建立稳固的联系方式,联系时限一般不少于一学年。

2.联系教师应定期与学生进行谈心谈话,每月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并做好谈话记录和总结。

3.联系教师应经常深入学生宿舍、课堂,并与学生所在班级和班主任、辅导员保持联系,全面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动态。一般每学期走访宿舍、参加班团会等活动不少于1-2次。

4.各党支部定期举行联系学生工作交流会,联系教师应在会上汇报所联系学生情况并及时反映学生意见。

                                      中共辽宁工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