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委字〔2024〕2号
关于调整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支部、各教研室、辅导室:
为贯彻落实学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根据需要,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李 雪 董锦坤
副组长:赵丽红 李 韧 卢兴谭
成 员:刘 伟 赵 康 董志博 邵 雪 王东旭 孙 冰
詹春涛 齐攻阵 王 斌 齐鑫杰 李然颂 张 丹
彭 哲 郝代龙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
2.每季度一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3.加强对各支部、各教研室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4.推进宣传文化建设,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
5.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学院党委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抓好落实。学院党委要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既要注重经验的积累,对成功做法、鲜活经验要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又要注重问题的反馈,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确保使学院意识形态安全。
3.加强督导检查。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督促和检查全镇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定时向学校党委报告工作。
中共辽宁工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