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2023年12月22日 16:19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二、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三、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四、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第十五届学生会主席团,由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二、主席团候选人的产生程序是在各班团支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小组鉴定,提交大会选举。

五、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一、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从4名学生会主席候选人中选出3名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第十五届学生会主席团。

二、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因故未出席大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们代为投票。选举时,被选举人的赞成票超过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才能当选。当选的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按得票多少顺序至应选名额为止;候选人的票数相等且均过三分之二,无法确定最后一名当选时,应对这几名候选人重选,得票多者当选。

三、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人,计票人2人,经大会正式会议通过产生,以上人员在监票人领导下工作,对选举的全过程负责,即检查票箱、发票、监督投票、开箱点票、报告回票数、计票、报告选举结果、封存选票等。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小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余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四、正式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名字右侧的空格内划“○”;投不赞成票在候选人姓名右侧的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做任何标记。如果另选他人,在另选他人的空格内写上姓名,并在姓名右侧的空格内划“○”,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余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五、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书写不清楚,无法辨认的选票为废票,部分书写不清楚,但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则无效。

六、选举计票完毕后,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公布票数最高者为执行主席。

七、选举中如出现超出本选举办法规定的特殊情况,由大会讨论决定。

八、本选举办法经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正式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六、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3年9月23日

(二)召开地点:7-215,7-216

(三)代表数量:86

(四)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

第1项:听取并审议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第十四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第2项:选举并产生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第十五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第3项:征集学生代表提案;

第4项:选举辽宁工业大学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

第5项:推荐辽宁工业大学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五)宣传报道链接

https://tjxy.lnut.edu.cn/info/13907/183289.htm

现场照片

七、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1、全院各年级按照一定比例产生正式代表,注意普通同学代表、女同学代表和少数民族同学代表的占比;

2、各年级代表必须经民主选举产生,由学生会监督,并报筹备组,最终名单由筹备组审核后确定;

3、只有正式代表具有选举权。

八、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一、学生会成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和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主动贯彻落实《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践行学生会宗旨,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的决议,服从学生会领导,完成学生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圆满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科研任务,学业优良,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脚踏实地、多干实事、工作勤奋,主动监督学生会各项工作,自觉维护学生会各项合法权益;依法依章程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

五、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沟通学校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六、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地反映同学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自觉地接受同学的监督,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七、定期召开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一次;

八、评议会将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的述职。

述职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述职人员所任职务、任职期限;

2.述职人员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行、纪律作风;

3.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

4.述职人员的学习情况;

5.述职人员在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

6.其它应阐明的情况。

九、述职大会结束后统一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形式为学生会内部调查问卷;

十、学生会内部实行评议考核制度,根据考核制度对学生会成员进行评分排名;

十一、考核结果、民主测评结果与评议会的评价结果综合考量,作为推优评奖的依据;

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

九、学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校团委邮箱

lngydxtw@163.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