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选修课与考查课质量监控办法
2019年09月04日 14:36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选修课与考查课质量监控办法

为确保选修课与考查课的教学质量,发挥选修课与考查课在拓展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质量监控小组

组长:王立彬

组员:徐锦生、孙荣书、邵雪、赵丽红、曲艳东

秘书:邱红

二、监控内容

1、学生评价(30分)

2、学生上课率(15分)

3、教学日历(5分)

4、教案(5分)

5、教材(5分)

6、选修课与考查课成绩考核办法(5分)

7、考核办法对应的考核资料及记录(20分)

8、课堂教学考勤记录(5分)

9、学生作业平时成绩记录(5分)

10、结课成绩(5分)。

附表给出了1、2两项的A级和C级标准,评价结果介于A级和C级之间的为B级,不满足C级标准的为D级。3-9项给出了合格标准。学生评价一项由学生打分,取平均成绩。课程进行中至少抽查3次学生上课率,取平均成绩。

三、监控办法

1、选修课质量监控小组于开课第二周检查3-6项内容,组员打分的平均分记入教师成绩中。

2、课程进行中检查第1、2、7、8、9项内容,1、7项为主要监控环节,在教师课程进行到应上周数的2/3时,质量监控小组两人一组到教师所在教室组织学生打分,教师课程进行中,抽查学生上课率3次。取平均分记入教师成绩中。

3、结课后一周检查第10项内容。

五、评价结果的使用及处理办法

学生评价低于60分的教师、上课率低于60%或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老师取消其下学期授课资格。学生反馈低于70分或学生上课率低于70%的老师限期整改,经质量评价小组听课合格后方可上课。

六、监控内容及评价方案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