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选修课与考查课质量监控办法
为确保选修课与考查课的教学质量,发挥选修课与考查课在拓展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质量监控小组
组长:王立彬
组员:徐锦生、孙荣书、邵雪、赵丽红、曲艳东
秘书:邱红
二、监控内容
1、学生评价(30分)
2、学生上课率(15分)
3、教学日历(5分)
4、教案(5分)
5、教材(5分)
6、选修课与考查课成绩考核办法(5分)
7、考核办法对应的考核资料及记录(20分)
8、课堂教学考勤记录(5分)
9、学生作业平时成绩记录(5分)
10、结课成绩(5分)。
附表给出了1、2两项的A级和C级标准,评价结果介于A级和C级之间的为B级,不满足C级标准的为D级。3-9项给出了合格标准。学生评价一项由学生打分,取平均成绩。课程进行中至少抽查3次学生上课率,取平均成绩。
三、监控办法
1、选修课质量监控小组于开课第二周检查3-6项内容,组员打分的平均分记入教师成绩中。
2、课程进行中检查第1、2、7、8、9项内容,1、7项为主要监控环节,在教师课程进行到应上周数的2/3时,质量监控小组两人一组到教师所在教室组织学生打分,教师课程进行中,抽查学生上课率3次。取平均分记入教师成绩中。
3、结课后一周检查第10项内容。
五、评价结果的使用及处理办法
学生评价低于60分的教师、上课率低于60%或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老师取消其下学期授课资格。学生反馈低于70分或学生上课率低于70%的老师限期整改,经质量评价小组听课合格后方可上课。
六、监控内容及评价方案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