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实验教学质量监控办法
实验教学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培养合格人才不可缺少的环节,也是培养学生实验技能和科学思维方法、观察现象、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为保证实验教学的质量,特制定实验教学质量监控办法。
一、检查监控机构
1、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董锦坤
副组长:何秀斌
成员:徐锦生、孙荣书、邵雪、赵丽红、曲艳东
秘书:刘敬宇
2、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分工
(1)组长:负责组织检查监控办法的制定、修改,及时组织对实验环节的检查监控。
(2)副组长:配合组长制定检查监控办法,与组长一起组织检查监控的实施。组长不能参加检查时,由副组长代为负责组织检查监控。
(3)成员:按照检查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分工负责所检查的内容,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二、监控内容和评价标准
1.教学文件:主讲教师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编写相应的实验讲义或实验指导书、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课教学计划,实验教学要严格按照实验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学时或减少、变更实验项目。
2.教学准备:实验教学人员要按照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认真备课,写出指导实验讲稿(教案)。每次实验课之前,实验指导人员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检查仪器、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检查安全设施,备齐实验用材料和工具,对实验目的、要求、原理、步骤、实验装置等做到心中有数。对实验难度较大或首次开出的实验,上课前实验教师必须进行预做。
3.学生预习:教师应提前一周将实验项目通知学生,并布置预习任务。上课时教师对学生的预习报告和预习情况进行检查,预习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本次实验。
4.教师讲授及指导:教师应认真备课,对实验原理、实验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交待清楚;能够耐心指导学生提出的问题;对学生实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实验原始记录必须经教师检查合格并签字。
5.实验报告批改及成绩给定:实验报告要及时批改,成绩考核科学严格,包括动手能力、数据处理能力、实验结果的分析及书写实验报告能力等。未完成课内实验不能参加理论课考试。
三、监控办法
1.每个学期初,组长负责制定监控计划。全体监控小组成员参与听课,每学期每门课程至少安排一次听课检查,重点课程和重点人员应加强检查。听课时2人一组,按监控标准进行记录和打分(见附表),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2.教学文件的监控在每学期开学初集中检查,对大纲、指导书不合格进行整改。
3.听课时重点检查教师及学生的实验准备情况、教师讲解指导和学生完成情况以及学生实验报告及批改情况。
4.期中与理论教学一起安排一次学生座谈会,反馈学生学习效果和意见。
5.实验成绩评定:实验成绩主要由平时实验完成情况(包括预习)、实验报告完成情况来确定,成绩给定应有依据,实验报告应全部批改。
6.考试前实验教师上报学生实验成绩给教学干事,未完成实验和实验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参加理论课考试。
四、检查信息反馈与处理
检查小组将实验质量评价结果反馈给学院领导、相关教研室和受评教师本人。对于质量评价较好的教师院内给予表扬及奖励;对于质量评价较差的教师按责令整改、院内通报、直至取消指导教师指导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监控结果纳入聘任条件中。
五、资料存档
实验质量检查的各项检查记录,评价表,最终得分及评语由教学干事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