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考试工作规定
2019年09月04日 15:07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考试工作规定

考试作为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不仅可以检验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而且通过对考试环节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可以促进教师提高责任意识,促进学风建设。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制定了具体的考试工作相关规定。

1、学院办公室工作及职责

学院办公室负责院级考试的准备与安排。具体工作包括:考试安排,如科目、时间、地点,学生座次安排、监考教师安排(注意新老教师、男女教师合理搭配);试题、标准答案与试卷的整理、归档与保管(做好保密工作);试卷的印刷与装订;协助教师登陆成绩,并负责向教务处报送成绩单。

要求做到:准确、及时、合理、保密,档案管理规范。

2、命题教师工作及职责

命题教师由各教研室指定,一般要求具有讲师以上职称,且教授本门课程2轮以上。

命题教师严格按教学大纲命题,难易程度适当,题型及分数比例合理,以全面考核学生学习效果。

命题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交AB两套试题,并附标准答案。要求确保格式符合要求,图形清楚、无打字错误等现象。

3、审题教师工作及职责

严格执行试卷命题审批制度,以确保试卷的科学性。审批人应由教研室指定,一般要求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并教授过相关的课程2轮以上;命题教师要严格履行程序,对试题的难易程度、答题时间、是否符合大纲等进行审查。最后由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签字确认。

4、监考教师工作及职责

严格执行学校关于考试的若干规定;教学秘书通知到各监考教师,要求监考教师回复确认,分清责任,提高认识。

5、阅卷教师工作及职责

由教研室组织所承担考试课程的阅卷工作。条件允许应进行流水阅卷,尽量避免一人阅卷。同时,为保证成绩计算和登陆准确,阅卷人、合分人和复核人应由不同教师担任。阅卷过程中,要求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并且保证阅卷形式规范,如不能给负分、应给分部分、小分、题目总分等书写位置规范、改动有签字等。

6、试卷分析教师及职责

阅卷结束必须进行试卷分析,填写试卷分析报告。阅卷教师一般由任课教师担任,对考试情况做全面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以利于在下一轮教学中提高教学质量。

每学期,学院将对考试工作中各位教师履行职责的情况予以及时的抽查与总结,切实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